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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我们

职能及成员

健康事务委员会

健康事务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a)
就关於任何注册医生的健康或身体或精神是否适合执业的个案或事宜,进行聆讯,而不论该个案或事宜是否已由初步侦讯委员会调查或由研讯小组研讯;

(b)
对研讯小组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20Y(a) 或21(1)(ivb) 条转呈的个案进行聆讯;

(c)
在根据(a) 或(b) 段对任何个案或事宜进行适当的聆讯後,向医务委员会作出建议将任何注册医生的姓名从普通科医生名册永远除去或除去一段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并在适当情况下建议该项除名命令在健康事务委员会所建议的任何条件规限下暂缓执行;以及

(d)
建议将根据(c) 段建议的暂时除名期间延展一段不超过12 个月的期间。

健康事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周雨发医生
委员: 陈永佳先生 *
  陈以诚医生
  张志伟教授
  戚伟强医生
  何柏良医生, JP
  郭静仪医生
  赖君豪先生 ^
  李兆妍医生, JP
  黎荣谦医生
  曾祈殷医生
法律顾问: 岑炳生先生
秘书: 周群英女士

* 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委员
^ 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审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