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资格试
一般资讯
除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的医科毕业生外,凡有意向香港医务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注册以获取执业医生资格的医科毕业生,必须通过委员会举办的执业资格试,并须于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完成一段注册前的驻院实习及评核。
申请资格
任何医科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试:
- 该生已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为参加执业资格试而向注册主任缴付订明费用 ; 及
- 该生使委员会信纳其本人 —
- (i) 于提出申请时已圆满地完成不少于5年的属医务委员会批准类型的全时间医学训练,并是医务委员会接纳的医学资格的持有人;及
- (ii) 具有良好品格。
- 为符合上述(b)(i)项的要求,该5年全时间医学训练必须包括一段医务委员会所批准的驻院实习期。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如任何人曾参加执业资格试的任何一部分连续五次而每次均不合格,委员会可禁止该人参加执业资格试。
考试
执业资格试每年举办两次,考试分为下列三部分:
第一部份 : 专业知识考试
共分两卷,每卷各有120题多项选择题。这部分考试为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而设。考生须应考以下学科的试题:基本科学、医学伦理/社会医学、内科、外科、骨科、精神科、儿科及妇产科。
第二部份 : 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
为一项英语笔试。委员会希望借这项考试确保考生的英语水平足够应付其专业工作需要。
第三部份 : 临床考试
这项考试为测试考生应用专业知识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而设。考生接受测试的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包括骨科的病例)、妇产科及儿科。
考生通过考试后,必须在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担任驻院实习医生,接受为期12个月的训练及评核。在这段期间,考生会获得临床指导,以便他们熟悉本地医疗制度和常见疾病。成功完成驻院实习评核的考生可向委员会申请注册。
执业资格试的指引
(只备英文本)
指引1 - 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资格
指引2 - 豁免执业资格试(2015年5月新修订)
指引3 - 评核期:豁免、缩短、延迟驻院实习训练 (2015年5月新修订)
(考生如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并按规定于2016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接受驻院实习评核,需受修订指引3规管)
试题例子
查询
有关执业资格试的详情,可向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组秘书处查询。
地址: | 香港香港仔黄竹坑道99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赛马会大楼4楼 |
电话: | (852) 2873 4797 (852) 2873 4742 |
电邮地址: | mc-exam@dh.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