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医生的指引和资讯
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颁布的医疗程序及手术的名称
根据《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的附录C「服务资料告示的指引」(下称「指引」),医生可在其医务所外展示载有收费表及所提供医疗服务的服务资料告示。指引中订明,医疗程序及手术的名称必须以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所发表的有关名单为准。
请按这里查看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所颁布的医疗程序及手术名称的最新名单。
名单内使用的学院简称如下:
简称 | 学院 |
---|---|
AN | 香港麻醉科医学院 |
CM |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 |
EM | 香港急症科医学会 |
FP | 香港家庭医学学院 |
OG | 香港妇产科学院 |
OP | 香港眼科医学院 |
OS | 香港骨科医学院 |
OT | 香港耳鼻喉科医学院 |
PA | 香港病理学专科学院 |
PD | 香港儿科医学院 |
PH | 香港内科医学院 |
PS | 香港精神科医学院 |
RA | 香港放射科医学院 |
SU | 香港外科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