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生注册
注册执照及执业证明书
执业证明书
《医生注册条例》第20A条规定,任何注册医生「除非持有当时有效的执业证明书,否则 不得 在香港从事内科、外科或助产科执业或在香港从事内科或外科的任何分科的执业」。
任何向医务委员会申请正式注册、有限度注册、暂时注册或特别注册的人士亦须按以下规定申请执业证明书:
执业证明书的有效期
有限度注册、暂时注册或特别注册医生的执业证明书上订明了其有效期。
正式注册医生:-
任何注册医生如拟于执业证明书期满后继续执业,均须申请续办执业证明书。
续办周年执业证明书
卫生署中央注册室约于每年九月邀请所有在普通科医生名册本地名单上的医生续办其执业证明书,并通知他们申请程序。有关申请表格可以纸本格式经传真或邮寄送交中央注册室;或经由网上平台递交。
注册医生透过网上平台申请须拥有「智方便+」户口,以在电子申请表格上进行数码签署完成整个申请程序。 没有「智方便+」户口的注册医生亦可以电子方式填写申请表格,但须列印并签署填妥的申请表格,然后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至中央注册室。
缴费方法如下:
网上支付
注册医生可循以下途径缴付费用:
- 信用卡(Visa卡、万事达卡、JCB 及银联);
- 转数快(FPS);
- 支付宝(中国大陆)(使用中国大陆身份证认证);
- 微信支付;或
- 银联手机闪付。
自动转帐
任何注册医生如拟透过自动转帐缴付费用,可向中央注册室索取自动转帐授权表格。
推定条文
任何注册医生一经妥为提出申请和缴付发出执业证明书的订明费用,即当作已取得该证明书。
保留证明书
任何在普通科医生名册非本地名单上的医生,均须缴付订明费用,并呈交申请表格以声明有没有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任何可判处监禁的罪行,以申请周年保留证明书。有关申请表格可以纸本格式经传真或邮寄送交中央注册室;或经由网上平台递交。有关申请程序与周年执业证明书的申请程序大致相同。
经网上平台申请执业证明书 / 保留证明书的示范
请点击此处观看示范。
未能成功续办周年执业证明书 / 保留证明书
《医生注册条例》第19(1)(b)条规定,医务委员会可命令从普通科医生名册除去在任何一年的6月30日前没有获得该年执业证明书或保留证明书的人士的姓名。
任何人的姓名如从普通科医生名册被除去,他将终止成为注册医生,不能继续执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28(2)条,任何非名列普通科医生名册的人士如从事内科或外科执业,即属违法,可处罚款及监禁。
发出执业证明书 / 保留证明书
经网上平台提出申请的注册医生将透过电子邮件获发可携式文件格式(「PDF」)的电子版执业证明书 / 保留证明书(「电子证书」)。注册医生可要求同时获发纸本执业证明书 / 保留证明书(「纸本证书」)。以纸本格式提出申请的注册医生将会透过邮递方式收到纸本证书。
电子证书的认证特征
电子证书与纸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电子证书带有数码签署和加密的二维码,以供验证。查询者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医务委员会网站,核实电子证书的内容(按此查看电子证书样本及核实资料内容)。
常见问题
请按此查阅有关续办周年执业证明书/ 保留证明书及电子版执业证明书/ 保留证明书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