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職能及成員
健康事務委員會
健康事務委員會的職能如下:
(a)
就關於任何註冊醫生的健康或身體或精神是否適合執業的個案或事宜,進行聆訊,而不論該個案或事宜是否已由初步偵訊委員會調查或由研訊小組研訊;
(b)
對研訊小組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20Y(a) 或21(1)(ivb) 條轉呈的個案進行聆訊;
(c)
在根據(a) 或(b) 段對任何個案或事宜進行適當的聆訊後,向醫務委員會作出建議將任何註冊醫生的姓名從普通科醫生名冊永遠除去或除去一段不超過12個月的期間,並在適當情況下建議該項除名命令在健康事務委員會所建議的任何條件規限下暫緩執行;以及
(d)
建議將根據(c) 段建議的暫時除名期間延展一段不超過12 個月的期間。
健康事務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主席: | 周雨發醫生 |
---|---|
委員: | 陳永佳先生 * |
陳以誠醫生 | |
周偉浩醫生 | |
張志偉教授 | |
戚偉強醫生 | |
何栢良醫生, JP | |
郭靜儀醫生 | |
賴君豪先生 ^ | |
李兆妍醫生, JP | |
黎榮謙醫生 | |
曾祈殷醫生 | |
法律顧問: | 岑炳生先生 |
秘書: | 周群英女士 |
* 醫務委員會的業外委員
^ 醫務委員會的業外審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