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負責發牌給醫生,讓其在香港行醫。我們是為了保障病人和為醫生提供指引而成立的。我們會透過下列方法去達到這個目的:
醫務委員會須由 24 名醫生和 8 名業外委員組成。業外人士(包括業外委員及業外審裁員) 在我們處理投訴的大部份過程中均參與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