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及紀律研訊
對醫生作出投訴
初步偵訊委員會建議進行研訊後的情況
若初步偵訊委員會建議進行研訊,有關個案會轉呈醫務委員會的研訊小組,由該小組決定投訴是否證明屬實。
若我們請你到來擔任證人,我們會給你充分的通知,你須要宣誓後作證。負責研訊的小組或會向你作出盤問,而為有關醫生辯護的律師亦可能會向你作出盤問。
出庭作證可能會令你感到不安,我們會盡力減少你當眾作證時所受的壓力,你亦可約同一個朋友到來,陪伴你等候作證。
差不多所有研訊都會以公開形式進行,並通常會有記者在場,而電台、電視和報章亦可能會作出報導。在適當情況下,研訊小組會有權下令所有或任何與研訊有關的資料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