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生註冊條例》,任何註冊醫生均須提供一處可向他送達醫務委員會的通知的地址。為此,如註冊地址有任何更改,請以書面或填妥指定表格通知中央註冊室。該表格可從此網站下載或向中央註冊室索取。執業證明書亦會郵寄至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