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註冊
專科醫生註冊
專科醫生名冊於一九九八年設立,為取得不同專科資格的註冊醫生提供專科註 冊。任何註冊醫生如符合以下要求,可向醫務委員會申請將他的姓名列入專科醫生名冊內的某一專科下:
(a)
已獲頒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名銜,及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證明他已完成有關專科的大學以上程度的醫學訓練,並符合有關專科的延續醫學教育的規定;或
(b)
已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證明他已達到相當於醫學專科學院為頒授其院士名銜而承認的專業標準,且獲證明他已完成相當於醫學專科學院為有關專科而建議的研究生程度的醫學訓練,並符合有關專科的延續醫學教育的規定。
目前,專科醫生名冊內共有 65個專科。
只有名列專科醫生名冊的醫生才可稱為專科醫生,並可使用“某專科的專科醫生”的名銜。專科醫生只可自稱為所屬專科(而非其他專科)的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