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意在本港从事内科、外科或助产科执业的人士,必须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的规定,向医务委员会申请成为注册医生。普通科医生名册下的注册分类如下:
注册医生可向医务委员会递交专科注册申请 ,将其姓名列入专科医生名册内的某一专科之下。
名列普通科医生名册及专科医生名册人士的名单 刊载于医务委员会网页,以供公众参考。有关名单亦于政府宪报内刊登。